关于发布《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》的通知
  新闻来源:   阅读数:6448   更新日期:2017/7/31
闽建筑[2017]27号
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:
根据《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》,结合我省实际,省造价管理总站编制了《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》,经商相关部门同意,现予发布。
附件:1.《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》说明
2.《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》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7年7月31日